多次受到威胁后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

三门律师 2025-01-03
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胁手段强迫另一方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强奸。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可能会构成强奸罪。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违背女性意志,利用暴力或强迫手段发生性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强奸。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是否构成强奸罪,应分析是否违背女方意愿,有没有反抗不足以认定女方意愿,可能涉嫌犯罪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桐庐县看守所地址 慈溪市看守所地址 瓯海区看守所地址 诸暨市看守所地址 兰溪市看守所地址 海盐县看守所地址 遂昌县看守所地址 青田县看守所地址 衢州市看守所地址 徐汇区看守所地址 杭州市看守所电话 宁波市看守所电话 上虞区看守所电话 玉环县看守所电话 安吉县看守所电话 嵊泗县看守所电话 丽水市看守所电话 江山市看守所电话 奉贤区看守所电话 杭州临平区律师 宁波江北区律师 宁波镇海区律师 宁波北仑区律师 象山县律师 苍南县律师 德清县律师 桐乡市律师 温岭市律师 天台县律师 苏州市律师